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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201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

时间:2012-03-14 15:41 来源: 作者: kary 点击:

辽宁丹东市201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

  为贯彻落实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办法,提高评价质量,建立适合卫生行业特点的科学、客观、公正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和选拔机制,促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2012年继续在全省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省内所有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一)符合2012年度辽宁省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申报条件中学历和资历要求,拟申报正高或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以聘代评)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考试

  1、考试之日受省辖市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派遣,正在执行援藏、援疆、援外任务,拟报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评年度年末)人员。

  3、报评民族医(蒙医学)专业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应知应会的本专业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等,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二)考试专业设置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共设置114个专业,详见《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试专业设置表》:可以在院内网下载或者到人事科查阅)。报名考试人员所报考的专业须与申报评审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相一致;报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要与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对应;报考护理相关专业的,要有护士执业证书。如考试所设置专业无对应拟评审专业的,须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考试。

  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人员除按《考试专业设置表》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报考“中医内科”专业;申报评审中西医各专业的人员除按《考试专业设置表》现有的对应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外,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按照西医所设置的对应专业报考.

  凡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考试成绩不可作为申报评审的成绩依据。

  (三)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多选题(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和学科新进展)等,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实践技能。参加考试的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练习版进行模拟练习。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个人网上报名。

  (二)报考材料

  1、《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

  (三)报考程序

  1、考生于2月19日开始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2012年度辽宁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区,在线填写《考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并打印《考试报名表》,经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个人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月22日。

  2、考生将报考材料交单位人事科核实,并在《考试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3、院人事科于2月23日-2月24日现场对报考材料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各考生要于4月13日后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五、考试效用

  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凡符合当年相应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条件并考试合格者,方可向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评审的相关材料,经逐级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评审成绩。考试成绩与专业组评审成绩权重为5:5,评审总成绩=考试成绩×50%+专业组评审成绩×50%(免试人员评审总成绩=专业组评审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凡不符合当年申报条件中学历和资历要求,提前参加考试者,其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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