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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012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6月20日至7月4日

时间:2012-06-19 18:16 来源: 作者: kary 点击:

摘要:江苏南通2012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7月4日16:00 ,南通2012年执业药师报名费支付时间:2012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南通2012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10月13日、14日。

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社考〔2012〕3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5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终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13日(周六)、10月14日(周日)两天,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3日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13日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上午0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14日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南通市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满12个月为一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以及更改报考级别或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7月4日16:00

  支付时间:2012年7月11日9:00~7月15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2. 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并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表上需有档案号,其中不含更改报考级别和更改报专业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7月4日16:00

  支付时间:2012年6月20日9:00~7月 15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网上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核点审核报名资格(初审);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四,待8月份省厅终审结果下发后,根据终审结果,通知有问题的考生进行资格复议,复议合格者取得报考资格,未按规定复议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具体流程:

  步骤一,提交材料到“资格初审处”审核(药监局执业药师);

  步骤二,初审合格后到“资格复审处”复审;如复审有疑义,进行资格复核确认;

  步骤三,审核通过后,到“材料收取处”登记上交报名材料,并领取初审合格考生回执单,审核结束。

  3.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且报名表需显示有考生档案号)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和姓名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如老考生报名表无档案号,请仔细检查身份证号、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是否与往年报名信息一致。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7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于6月底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查看审核安排通知。

  (四)新考生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送审的材料如下:

  (1)网上打印的2012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为确保报名表条形码清晰,请在报名结束前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好报名表,报名表请勿彩打。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供现场资格审核参考);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右上方指定位置);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或教育部学信网网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2个以上学历的或参加工作后又取得高一级别学历的报名者应同时提供本人前学历原件证明材料。

  2.报考级别及报考专业不可以随意更改,如往年报名的考生更改了往年的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须以新考生身份重新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重新获得报考资格。

  3.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我检查报考资格,如果在省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的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4.凡使用假学历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学历证书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工作单位等),请拨打59000252、5900025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资格初审现场需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可修改重要报名信息;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的,请于市区资格初审期间(2012年 7月9日-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网络信息部(市政务中心主楼1016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网上打印。考生于2012年10月9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或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http://www.imagemodify.cn/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科目仍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与《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科为必考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科参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其报考级别为考四科);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其报考级别为考两科)。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人社部12号令》中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2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的通知》(食药监人函〔2012〕23号),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考试大纲》和其他科目内容没有变化,与2011版相同。考试教材由考生网上自行征订,征订网址:http://www.cqlp.org/magazine.aspx。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1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身份证原件于考试结束日起一年内每周三下午工作时间到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三楼E074窗口领取,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其他

  (一)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培训科(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办公大楼1015室)报名。培训事宜咨询电话:59000247。

  (二)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三)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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