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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及江阴市现场审核的通知
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2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1.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考生当年毕业的证明,以及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实践训练的证明。实践技能考试时需出具毕业证书原件,核对专业。
二、2011年及以前本科毕业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2010年前(包括2010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专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2007年前(包括2007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生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五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4.2007年以后又取得大专学历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大专毕业后执业期满五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所交材料参照上述相关条款。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一、2011年及以前大专毕业生
1. 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二、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的本省中专毕业生
1. 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
2.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
3.省中医药局考核合格并推荐的证明(可依据2011年前成绩单)。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所交材料参照上述相关条款。
五、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试点考试(临床、中医)
1. 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
2.与试用机构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需满五年)
3.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现场审核程序
一、考生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除照片以外都需一式两份)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己打印一式二份,一律用A4纸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台、港、澳考生来往大陆的有效证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该证明应于2012年3月19日后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列入我省招生计划,并取得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必须提供我省招生计划批文或相关备案资料。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空白表可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使用机构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当年毕业的研究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当年毕业的证明,以及在校学习期间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学习和一年以上严格训练的证明。
5.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试用期按规定)。
7.本人照片4张。要求与上传的本人照片相同。贴(少粘一点胶)在一张A4纸上,写上姓名、单位。《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考生照片按规定用上传方式(摄像头拍摄无效)。考生上传本人照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考生报名照片应当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该照片同时用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制证,不得更换)。
8.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在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省中医药局考核合格并推荐的证明(可依据2011年前成绩单)。
二、考生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名(如因考生核对不仔细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可靠。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规定取消一定年限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为考生报名舞弊提供方便或知情不报的考务工作人员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处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经受理报名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收取报名材料及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苏价医函[2011]43号文件:报名费:10元/人, 技能考试费:口腔类别270元/人;其他类别180元/人. 综合笔试费:执业医师260元/人,助理医师150元/人。如有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各种材料中姓名、出生日期、毕业年月、身份证号要一致。如不一致,由出错单位出具纠错证明。对姓名中音同字不同需有证明。
2.报考类别应与本人取得学历的专业(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登记的专业为准)及试用期合格证明一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发证机关是江苏省卫生厅)的人员,报考执业医师时,可以不要求其学历与所报考类别一致,但报考类别必须与取得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类别一致。
4、列入我省招生计划,并取得医学类专业学历本科以下学历的毕业生,其学历可以作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必须提供我省招生计划批文或相关备案资料,招生计划是指:主要为考生本人入学时(身份证上显示)所在市提供的有考生本人所在省教委印章的录取名册(学校及当地高招部门就有)。
5、本科以下学历,非我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确需在我省报名者,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
6、考生尽管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学校或毕业专业不在当年《全国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医学类专业名单》中,或学校或毕业专业在《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医学类专科专业名单》中的,不能报考。
7、以下专业在我省考区不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临床医学(临床药学专业方向)、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眼视光学)、眼视光学、康复专业、社区康复、医学实验技术专业、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医疗(食疗)专业、中医康复学、营养学专业、保健推拿(美容方向)、医学检验、病理学、中医(计算机方向)、运动医学、医学营养学(本科、理学士)、康复治疗(大专)、医学营养(大专)、体育院校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医学)专业、心理学等。
现场审核地点和时间
地点:江阴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三楼(迎阳路199号)
时间:3月21日上午:沿江片、澄东南片
3月21日下午:澄东片、澄南片
3月22日上午:市区医疗机构
3月22日下午:民营医疗机构、个私医疗机构
请各医疗单位通知并组织好本单位考生的报名工作,严格审核,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报名材料派具体负责人统一报审,逾期不候。相关政策解释可咨询江阴市卫生局医政科,电话86861213。
江阴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