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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建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团的通知
陕中医药函〔2013〕27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杨凌区、韩城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医药科普宣传水平,做好全省中医药科普巡讲工作,更好地向人民群众传播中医药文化和正确的养生保健知识,我局定于近期组织实施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团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方式
专家团组建由各市卫生局或单位选拔推荐、省局集中培训与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市卫生局、省直单位按照名额分配要求(见附件1)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省中医药管理局集中进行提高培训、试讲考核,择优选出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团备选成员,并适时在省内开展中医药科普巡讲活动。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二、推荐人员条件
1。熟悉中医药专业知识和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基础。
2。中医药相关专业毕业,在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工作满10年、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路开阔,具备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准确、科学、客观地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
4。热爱中医药科普工作,有时间参加巡讲团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能够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
已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备选成员的不参加此次培训。
三、培训、考核时间
11月20日下午报到,11月21日—22日进行培训、考核。
四、培训地点
止园饭店(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电话:029-87688338)
五、培训内容 1。中医药文化科普的宗旨、内容与要领; 2。中医药文化科普讲座的创作思路; 3。中医药文化科普的公众语言表达; 4。中医药文化科普演讲技巧训练及考核。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选拔推荐,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填写《陕西省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并于11月11日前将《登记表》报送我局综合处。
2。对考核入围的学员,我局将统一公布,并颁发《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巡讲专家聘书》。 3。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培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处 余 晴
联系电话:029-87325317 87345442(传真)
电子邮箱:sxzyy001@126。com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