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考试动态 | 护士考试 | 药学考试 | 医学技术考试 | 执业医师考试 | 主治医师考试 | 高级职称考试 | 执业药师考试 | 医院考试 医院招聘 | 考试宝典
搜索

各地
动态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贵州 黑龙江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南 湖北 广东 海南 四川 云南 内蒙古 广西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全国

医院招聘: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招聘人员的启事

时间:2012-11-12 16:52 来源: 作者: kary 点击:

医院招聘: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招聘人员的启事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将招聘信息与技术管理处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三)大学英语4级及以上水平。

  (四)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五)满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年龄不超过35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大学本科计算机、通讯等相关专业毕业,硕士以上学历优先;熟悉相关网络安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配置与管理;熟悉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熟悉windows server2008操作系统,熟悉主要系统软件(IIS、AD);熟悉SQL Server大型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掌握SQL命令;熟悉NET架构下的系统开发;熟悉数据存储架构;熟悉常用服务器设备,具备故障诊断和处理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以上条件、有意来我中心工作的人员,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填写《应聘个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三)考试。适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四)体检及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以实际需求人数1:1的比例安排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中心网站公示。

  (六)聘用。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我中心已经施行了全员聘用管理,此次招入职工用人方式为聘用合同制,不列入编制序列。但是,所有工资福利待遇均与正式在编人员一致。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王老师

  咨询电话:010-59935025/59935023

  接收简历邮箱:nmeczhc@163.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应聘个人信息采集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考试宝典题库
了解考试宝典
关于考试宝典 考试宝典注册码购买方式 联系方式 考试宝典注册方法 常见问题解答 TAG标签  网站地图  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
Copyright © 20009-2013 网一考试宝典 湘ICP备07000571号
考试宝典全国服务热线:4000-878-736,考试宝典客服QQ:1765817162